一、各單位所提航空攝影資料的需求,請儘量依據內政部「國土測繪法」所訂定之基本地形圖測繪規格為標準,並由農航所統籌辦理;另針對單位之特殊需求與規格,由單位自行辦理。
二、民間與政府各單位自行拍攝的航空攝影資料,請一併回歸至農航所統一管理並以免費提供各單位使用為原則。
三、為瞭解各單位所需實際測製地區,請農航所以1/5000之圖框劃分基準,與各單位建立雙向通報系統。
四、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所提,針對部分調查性航空攝影資料具有時效性,請農航所與民間公司協調作業時程,以符合各單位之需求。
伍、由於未來十年推動計畫以扶植產業為重要發展目標,有關航拍工作將優先鼓勵民間公司承作,請民間公司考量未來各單位航拍之需求與規模,增購設備以符合招標之規範。
六、請各單位針對本次會議所提25個計畫,依據需求與會議結論修正後,請於農曆年前(二月五日)彙整至農航所。